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3月18日,逸豪新材将闯关创业板接受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此次计划发行 4226.67万元,募集资金74614.7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 10,000 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建设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
逸豪新材自申报以来便受到各界关注,通过研究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较多问题。公司与与客户采购金额存上千万之差,巨额含税营收缺乏财务数据支撑,巨额采购去向不明涉虚假采购,令人质疑逸豪新材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其次,公司还存在与供应商、客户互到资金情况,非技术人员占比研发人员比例较高,研发人员人数或存在滥竽充数情况。
与客户采购金额存上千万之差,巨额含税营收缺乏财务数据支撑
据逸豪新材招股书披露,2020年公司对当期第二大客户胜宏科技销售电子电路铜箔金额为9065.5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0.84%。而根据胜宏科技2020年报显示,当期对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9759.15万元,对第二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7230.46万元,由此可知公司销售金额与胜宏科技对第二名供应商采购金额相近,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公司与客户之间购销金额存在1835.08万元,如此之大的购销金额令人质疑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其次,我们通过公司营收相关数据进行勾稽,也发现一些异常问题。
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披露营业收入分别为75605.69万元、83847.34万元、63759.41万元,根据2019年16%销项增值税,2020年至2021年1-6月13%销项增值税计算,则公司应收到含税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87702.60万元、94747.49万元、72048.13万元。上述含税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将体现为同等规模的现 金流量流入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债权的增减。
公司在现金流量表中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为58987.60万元、67229.82万元、50825.85万元。同期,披露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81.39万元、370.72万元、81.36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131.90万元、289.33万元、-289.36万元。因此,需要考虑其在现金流量中的影响,综合预收的影响,2018年至2020年流入与营收相关现金流金额约为59119.50万元、66940.49万元、51115.21万元。
上述现金流量与含税营业收入通过财关勾稽而得,含税收入相比流入的现金分别多出28583.10万元、27807.00万元、20932.92万元。理论上,这一金额应该体现在该年度较上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规模上。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0年应收票据分别为6011.29万元、16159.10万元、16005.14万元,应收账款分别为32620.25万元、26161.76万元、33836.62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072.56万元、3682.04万元、1811.92万元,三项合计分别为39704.10万元、46002.90万元、51653.68万元。分别较上期应收之和增加15835.13万元、6298.80万元、5650.78万元,分别较上述含税收入与现金流勾稽出的数据少了12747.97万元、21508.20万元、15282.14万元。
上述差异是否由应收票据背书的影响?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5229.48万元、4304.69万元、5780.79万元。与上述财务数据勾稽之后,因此公司还存在7518.49万元、17203.51万元、9501.35万元含税收入既未收到现金,又未体现在应收的债权上,成了无源之水。
巨额采购去向不明涉存虚假采购
上述我们通过财务勾稽方式发现公司存在巨额含税营业收入缺乏财务数据支撑情况,营业存在一定的问题自然而然的就会牵涉到成本问题。
据逸豪新材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50764.81万元、58622.10万元、40970.65万元,分别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为75.19%、77.87%、67.23%,由此可知公司采购总额分别为67515.37万元、40530.73万元、35119.44万元。根据13%进项税计算,则公司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76292.37万元、85068.67万元、68863.36万元。
而同期现金流量表中披露,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6032.63万元、59926.30万元、35218.00万元。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657.57万元、111.44万元、1772.13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639.02万元、-546.13万元、1660.69万元。由此可知,公司支付采购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66671.65万元、60472.43万元、33557.31万元,与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之差分别为9620.72万元、24596.24万元、35306.05万元。根据财务勾稽关系,上述采购数据之差应形成相应的债务。
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9522.09万元、5613.45万元、9201.87万元,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4112.89万元、3990.35万元、10833.36万元,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13634.98万元、9603.80万元、20035.23万元,分别较上期仅增加-2386.76元、4031.18万元、10431.43万元。由此可以推测出,分别与应形成债务金额之差分别为12007.48万元、20565.06万元、24874.62万元。
考虑到公司与票据背书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背书给固定资产及工程供应商金额分别为4800.68万元、5257.91万元、2963.99万元。综合考虑,公司2019年至2021年1-6月分别存在7206.80万元、15307.15万元、21910.63万元支付采购金额去向不明,因此涉嫌虚假采购。
与供应商、客户转贷互到资金,多数研发人员不是技术人员
拟上市公司通过为解决资金需求,通过供应商转贷情况较为常见,但是同时与供应商、客户之间互到资金却并不常见,逸豪新材便是这其中较为特殊的一例。
逸豪新材招股书披露,为解决公司较为紧张需求在2017年、2018年度通过供应商公转贷4次,转贷金额分别为 6800万元、487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4.32%、0.99%。在与供应商资金转贷的同时,公司还为客户解决资金需求进行转贷。
招股书披露,公司为客户提供转贷通道,公司客户取得银行贷款后,将贷款资金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划入公司,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将相应款项转回给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客户提供转贷通道共 4 次,转贷金额合计1310 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2.23%。
其次,公司还存在研发人员不是技术人员的诡异情况,令人质疑公司的研发能力。
招股书披露,在员工专业结构中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人数为64人,占总人数比为10.79%。而公司有披露,当期研发人员为74人,也就是说研发人员中10人并非技术人员,占比研发人员比为13.51%,占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