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供热节能产品研发与生产、供热节能方案设计与实施的服务商。该公司将于5月20日接受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令人关注的是公司在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之下,对2019年应收账款下调3491.59万元,或暴露公司收入确认问题。
这并不是公司此次上市的焦点所在,此次上市瑞纳智能还存在诸多问题应需解释清楚以规避信息虚假披露嫌疑。
在产品售价上,瑞纳智能披露对同一客户销售价格存在数倍之差,并且存在生产设备不减值较为奇葩,主要产品销量前后披露不一致情况。而且,公司还存在对供应商采购金额与高于相关原材料采购总额异常情况,采购真实性令人质疑或涉嫌信披造假。其次,对个别供应商购销金额相差较大,虚假成分较为明显。
产品售价前后相差数倍
2020年,公司对不同口径超声波热量表平均售价进行了分类,其中大口径超声波热量表平均售价为15517.82万元,较2019年平均售价8797.75万元出现大幅增长,增长幅度为76.38%,对此公司称原因其中之一便是2020年对客户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销售大口径8只热量表DN600、DN700、DN800、DN1000,平均售价为25.93万元,公司称该8只热量表平均成本为21.69万元。
公司对客户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销售大口径热量表售价较高的原因,公司称部分打口径热量表为外购进口品牌,采购成本较高,而且该项看大口径热量表收入占热量表收入比为87.69% ,按照比例公司当期销售大口径热量表在9只-10只。
而,上会稿在449也,称2020年大口径热量表平均销售单价较2018年、2019年有较大增长,主要系2020年公司对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口径热量表销售单价较高所致。2020年对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的大口径热量表平均销售单价为85221.76元/只。对同一客户同样是大口径热量表,前后披露销售金额却相差高达204.65%
生产设备不减值较为奇葩,主要产品销量前后披露不一致
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进行一定比例的折旧。但是这种事在瑞纳智能生产却一如反常,公司认为热量表生产线不存在减值迹象。
在瑞纳智能招股书披露,公司对热量表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称将热量表生产线一年产生的现金流与生产线净值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这种奇葩情况恐怕也只有在瑞纳智能身上出现,公司称2018年至2020年公司在只考虑专用设备折旧情况下现金流分别为1345.26万元、1576.20万元和2235.98万元。2018年至2020年末,公司超声波热量表专用与通用设备净值分别为892.53万元、873.12万元、1235.18万元,即热量表生产线一年产生的现金流即可覆盖生产线净值。综合上述情况,公司认为热量表生产线不存在减值迹象。
其次,公司主要产品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销量也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情况,这也使得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在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表中披露,主要产品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2018年至2020年销售量为93套、390套253套。主要产品超声波波热量表销售数量分别为63357只、49794只、71122只。
但是,上会稿在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动情况表中却披露,公司主要产品超声波热量表销售数量分别为63011只、50720只、75997只,较上述披露销量差异分别为-346只、926只、4875只。主要产品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销售数量分别为35套、344套、198套,分别较上述披露差异为58套、46套、55套。
采购前后披露明显不符,并于供应商购销数据打架
在原材料采购中,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对电子电气类中采购变频器金额119.59万元、271.32万元、344.54万元,采购单价分别为3249.81元/台、2618.90元/台、3483.74元/台,由此可知变频器采购数量分别为368台、1036台、989台,对此招股书也披露同样的采购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对电子电气类中采购PLC扩展模块金额分别110.35万元、184.08万元、77.48万元,采购单价分别为793.89元/个、778.66元/个、659.37元/个,由此可以计算出PLC扩展模块采购数量分别为1390个、2364个、1175个,招股书也披露同样的采购数量。
但是,公司在供应商采购中却颠覆了变频器与PLC扩展模块采购金额。
在主要原材料采购中,招股书披露在报告期内对南京弘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变频器数量分别为263台、909台、885台,分别低于变频器采购总额368台、1036台、989台。公司对供应商南京弘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PLC扩展模块数量分别为1174个、1888个、928个,也分别低于PLC扩展模块采购总量1390个、2364个、1175个。按照常理,公司对供应商南京弘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采购数量均低于采购总量的情况之下,采购金额也应低于采购总额。
但是,招股书披露公司对供应商南京弘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变频器与PLC扩展模块金额合计分别为247.81万元、494.76万元、539.58万元。而在原材料采购中,公司披露采购变频器与PLC扩展模块金额合计分别为229.94万元、455.40万元、422.02万元,分别低于对供应商南京弘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变频器与PLC扩展模块金额17.87万元、39.36万元、117.56万元。
除公司自身披露采购前后不符常理之外,公司还与供应商之间购销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也佐证公司虚假采购情况。
江苏宝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重要板式换热器供应商,招股书披露披露2019年、2020年对该供应商采购板式换热器金额分别为316.68万元、294.72万元。而在宝得换热同期年报中披露对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205.45万元、287.45万元,两者之间购销金额分别相差111.23万元、7.27万元。
其次,公司对原材料板式换热器采购也出现前后矛盾情况。
公司披露2019年设备类(板式换热器)采购金额为981.20万元,而在设备类采购情况中披露对讲述远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宝得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板式换热器金额分别为672.35万元、316.68万元,合计采购板式换热器金额为989.03万元,较板式换热器采购总额多出7.83万元。